立足问题导向“新法”直面企业诉求
中国商务新闻网讯 将“融资促进”单独成章、在“创新支持”章节中提出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若干举措……业内人士指出,日前颁布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在财税、融资、技术创新及人才培养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将给企业带来更多获得感。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705.4万家。作为其中的重要主体,中小微企业在积极发挥创业创新作用的同时,仍面临着成本高、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等羁绊。
日前,历经5年修订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并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业内人士指出,随着转型升级压力的增大,解决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老问题和新挑战已迫在眉睫。新版《促进法》立足问题导向,直击“痛点”,在财税、融资、技术创新及人才培养等多个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将给企业带来更多获得感。
“融资难”有望加速破冰
迈入转型升级关键期,中小企业亟须破除融资难、融资贵等陈年顽疾。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司今年5月发布的《2016年中国中小企业运行报告》,在2016年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中,38.8%的企业反映融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仅比上年降低0.3个百分点,同时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普遍上浮30%以上,融资困境未有明显好转。“对中小企业来说,高税费压力及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会拖累其发展脚步。”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此前撰文指出,中国高度集中的金融结构并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缺乏针对中小企业转型需求的创新性融资方式。
在旧版《促进法》中,“融资促进”内容见于第二章“资金支持”中。在新版《促进法》中,“融资促进”单成一章,共包括11条举措,其中提到政府将支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并推动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分析师、专栏作家孟永辉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除了出台优惠政策,政府的确应把目光更多放到金融科技及融资租赁等新业态上来,大力扶持新技术及新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加速破解融资难题。”
此外,根据新版《促进法》,政府还将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制定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新版《促进法》明确,国家鼓励第三方评级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评级服务,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不能只依赖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系统,政府应引导全社会建立起更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帮助银行更准确地识别出真正有融资需求且成长性较强的中小企业,有的放矢地提供金融服务。”孟永辉表示。
让创新不再是“不可承受之重”
根据《2016年中国中小企业运行报告》,截至2016年年底中国共有制造业中小企业34.7万家,占中小企业户数的93.7%,并多集中在低端制造业。面对巨大的创新成本及风险,企业往往“有心无力”。
厦门谷道集团董事长肖碧祥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随着劳动力成本优势式微,中小企业必须不断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品质产品,如何顶住创新压力成为中小企业面临的新问题。“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此胜出,但更多传统企业不得不在半路转型。对后者而言,政府的扶持和引导尤其重要。”肖碧祥说道。
新版《促进法》在“创新支持”章节中提出了若干举措,如国家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用地、财政等方面支持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并通过多种渠道帮助中小企业引进人才和维护自主知识产权等。“新版《促进法》将推动创新环境进一步改善,让企业的创新后盾更坚固。”肖碧祥表示。
不过,以上诸多创新利好政策仍多以鼓励性的表述为主,要真正落地仍需等待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将进一步充实具体的支持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应的配套规定,增强法律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保证新版《促进法》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